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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州市民为了多获得拆迁补偿款 竟办起了家庭小作坊

Time:2024年05月30日 Read: 评论:0 作者:cile123

为了多获得补偿款,金坛人杨某赶在拆迁前到被拆迁地办起了小作坊。为顺利通过审核,他不仅篡改了营业执照的注册日期,还与拆迁工作人员相互勾结。常州装饰网了解到,近日,金坛法院对此案公开宣判。

杨某在一家五金配件厂工作,主要负责生产和销售业务。2012年,他听说老家要拆迁,如果办个小厂还能多分点钱。一向精明的杨某心思立即活络起来,从配件厂搬了一些旧机器和设备到家里后,到工商注册登记,办起了家庭小作坊。到正式拆迁时,杨某的小作坊成功参与评估,最终获得了58万元拆迁补偿款。

常州市民为了多获得拆迁补偿款 竟办起了家庭小作坊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尝到甜头的杨某自此把心思全放到拆迁补偿上了。经过一番认真“考察”后,他决定“投资”储家村,储家村周边正在修路,杨某觉得,储家村被拆迁是早晚的事。随后,他通过熟人介绍租下了储家村的一户农房,搞起了家庭小作坊。按照当时的拆迁政策,实际经营1年以上的工厂才能获得补偿,但杨某的小作坊注册日期还未满1年就要拆迁了。为顺利通过审核,杨某给工作人员王某(另案处理)送礼,请其帮忙。最终,杨某将自己的营业执照注册日期涂改后顺利通过审核,违规获得拆迁补偿金38万元。

“贪心不足蛇吞象”,杨某再次“投资”另外一个即将拆迁的村庄时,被检察机关发觉。

金坛法院审理后认为,杨某明知自己不符合动迁补偿的条件,但为获得动迁补偿,仍然通过修改营业执照注册日期等方式,并找工作人员王某帮忙,从而通过审核获得了动迁补偿款,其行为属于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共谋,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构成了滥用职权罪,属共同犯罪。同时,杨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,其行为又构成了行贿罪。数罪并罚,杨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,追缴、没收其违法所得38万元。

标签: 杨某  拆迁  家村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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