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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区路段施工渣土有裸露 济南居民怕扬尘不敢开窗户

Time:2024年05月30日 Read: 评论:0 作者:cile123

“槐荫区阳光100小区H区和K区必经的刘长山路从2月18日开始施工,工地没进行覆盖,扬尘污染严重,我家一直不敢开窗户。”近日,市民李先生反映。

据济南装修网了解,,道路施工区域进行了围挡,但未发现施工情况详细介绍,几名工人在施工,工地部分渣土已覆盖,但部分区域未覆盖。工人表示,不清楚施工方是谁。

小区路段施工渣土有裸露 济南居民怕扬尘不敢开窗户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随后,联系槐荫区市政部门,工作人员表示该路段并非市政施工。附近居民说,这是小区内道路。在施工区域附近小区内,居民注意到,济南万怡物业服务公司张贴了道路施工相关的温馨提示,并附有五期服务中心和电话。致电服务中心,工作人员王女士表示,施工工地有覆盖,物业也有洒水措施,“不是物业施工,我只知道工期是60天,物业也是接到市政的通知,负责协调居民。”

居民询问具体道路施工情况和施工方通知,她表示没见到,在相关负责人处。下午4点左右,居民致电工作人员 表示已记录此问题,请示领导后回复。

优化渣土回填规定,渣土利用率最大化

建筑工地的渣土,可再利用回填,但旧细则对回填的要求较高,可操作性不强。

旧细则中规定:工程建设项目需要渣土回填的,且施工现场具备回填渣土堆放条件的,建设单位在相关行政部门许可下,可以将自身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(不超过回填所需方量),按要求堆放在施工场地内,回填的渣土不得在项目间相互异地堆放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场地内不具备回填渣土堆放条件的,该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建筑渣土一律外运,定点消纳。

施工实际操作中,现场往往不具备回填渣土堆放条件,因此渣土只能外运,造成资源浪费,增加费用。

济南装修网了解到,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不具备回填渣土堆放条件的,建设(施工)单位需取得临时堆土点所在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,将项目产生的部分建筑渣土(不超过回填所需方量)按要求堆放在该临时堆放点,用于自身项目回填;工程建设项目异地回填的,建设(施工)单位可将项目产生的部分建筑渣土(不超过回填所需方量)按要求用于异地回填,但需取得异地回填点(可堆方量)所在场地相关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。

标签: 回填  渣土  施工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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