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热点推荐:
 首页 / 装修行业 / 正文
私挖地下室违法吗?自家小洋楼客厅地下空间被占了

Time:2024年05月30日 Read: 评论:0 作者:cile123

重庆装修网小编了解到,几年前,市民刘女士在沙坪坝区协信城立方小区,买了一套两层楼的小洋房,最近她发现邻居装修时,把自家客厅下面的空间占用了。

按照小区户型设计,刘女士这套房子包括2楼和3楼两层,而隔壁家的房子则包括1楼和2楼两层,两套房正好错开。刘女士说,自己房子的户型已经是底楼,下面并没有地下室设计,邻居家的使用范围已经远远超出规定。

()

按照规定,小区内不允许私挖地下室。刘女士将情况向小区物管进行了反映,物管随即向刘女士的隔壁业主下发了整改通知书。

然而,事到如今依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。目前,刘女士已经向当地规划部门投诉此事……

那么,到底私挖地下室违法吗?重庆装修网小编来摆事实啦!

业主乱挖乱建地下室属于行政违法行为。

(一)私挖乱建地下室违反了《土地管理法》

《土地管理法》第八条明确规定,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。因此,任何单位或个人欲使用城市市区土地的地表、地上或地下空间,均应获得权利人国家的同意。其表现在法律上,就是应通过出让或划拔方式从国家处获得土地使用权。根据《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》第五、六、七、十条的规定,出让的地块,必须具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,规划设计条件包括:地块面积,土地使用性质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建设高度等,且出让方、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,在出让转让过程中确需变更的,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同意。

从土地权属角度考察,各商品房的购房业主是在购房商品房的同时,亦从开发商处受让了房屋所属土地的使用权。而所受让的土地使用权在开发商从政府处以出让方式取得时,即通过行政审批及出让合同的方式确定了土地使用性质、容积率、建筑密度、建设高度等规划设计条件。这些条件,购房业主均须无条件遵守,且在未获得有关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。

(二)私挖乱建地下室违反了相关的规划行政法规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、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,各种工程建设(包括地下建设)应当符合当地的城乡规划布局并应以取得规划许可为前提,而且并没有任何例外规定。私挖乱建地下室,无疑属于工程建设行为,当然应遵守规划行政法的规定。

标签: 地下室  出让  规定 
排行榜
关于我们
Z-BlogPHP,既是博客程序,也是CMS建站系统。已走过十余年风雨的她们,有着强大的可定制性、丰富的插件接口和独立的主题模板,致力于给国内用户提供优秀的博客写作体验。期待她们能成为您写博客的第一选择。
扫码关注
沪ICP备2024063250号-16